粉末活性炭投加装置

山东智信环保有限公司
关于我们 | 网站地图 咨询热线:15866508608
当前位置:网站首页 > 新闻中心 > 新闻资讯 >
产品列表
最新新闻
新闻资讯

如何识别你身边的废水废气排污口?

新闻来源:山东智信环保   发布时间:2016-10-10 09:05  点击:
1、哪些地方需要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牌?
企事业只要排污,就须按照国家标准《环境保护图形标志》的规定,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牌。各个标志牌的形式、规格、内容是有环保部门统一设置。
1)废气、废水、地下水等标志牌位置应距污染物排放口(源)及采样点较近且醒目处。当排放废气、废水含剧毒、致癌物及对人体有严重危害物质时应在排放口(源)设置警告性环保图形标志牌。
2)噪声:设置在排放源标志牌设置在距监测点较近处。标志牌上缘距离地面2米。
3)固废:一般固废设置在贮存(处置)场或采样点较近且醒目处。危废在临时贮存(处置)场或采样点较近且醒目处设置警告性环保图形标志牌。
4)辐射类:需在距离辐射源(放射源)外,辐射防护设施外的醒目位置设置警告环保图形标志牌。
 
一般固废、危废、电离辐射的图形要求(具体请建设单位咨询环保部门)
环保图形标志辅助标志内容要求
1)环保图形标志牌的辅助标志上的内容、形式、规格是环保部门统一设置,统一组织填写,企业不得私自编、和填写,否则不符合规定。辅助标志字型:黑体字。辅助标志的内容一般包含:排放口标志名称、排污单位名称、编号、排放污染物种类、某环境保护局监制等。
 
废水:
废水排污口
废气:
废气排污口
标志牌要求长久保存、外观要好,清晰等。标志牌具体尺寸、格式,请查阅相关规范、要求。


上一篇:我国污水处理厂工艺数量及水量

下一篇:含盐高浓度废水使用膜集成处理技术的研究分析

鲁ICP备16008083sitemap
联系电话:15866508608   E-mail:sdzxept@163.com
地址:山东省安丘市央赣路78号  邮编:262100 ICP备案编号:鲁ICP备16008083号-5